精耕“试验田”,种出“生态果”。记者从11月26日省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沿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擘画的路线图,我省按照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目标要求,全面完成试验区重点改革任务,38项重点改革任务全部出台,35项改革成果列入国家推广清单,实现了试验区建设的阶段性目标。2019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3.3%、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89.7%、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保持领先。
探索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是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使命。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将中央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与江西具体实践相结合,明确了江西生态文明改革创新和制度探索的路径、任务和目标。三年来,我省坚持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和模式探索为重点,生态文明“四梁八柱”制度框架全面建立。
围绕“源头严控”建机制,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三线一单”管控制度。建立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本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693万亩,3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围绕“过程严管”建机制。全面完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五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为核心的全要素全领域监管体系。设立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机构,探索创新生态综合执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检察等生态司法制度,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
围绕“后果严责”建机制。全面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省级环保督察实现设区市全覆盖,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评,生态文明指挥棒更加有力。 (记者郑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