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1月26日电 (张桢 张浪)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公安分局26日通报称,该分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辖区麻柳派出所日前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系当地首例利用鱼鹰捕鱼并取得司法鉴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月中旬,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麻柳派出所转警称,其在明月江“双河口”河段现场抓获了1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男子,查获用于捕捞野生鱼的鱼鹰2只,渔网7副,非法捕获的野生鱼3条,并请森林警察大队前往协助处理。
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廷为食用野生鱼,便携带其饲养的鱼鹰(又名鸬鹚)、带有铅坠和浮漂的渔网划动渔船至明月江“双河口”河段,在河段中央,程某廷先将携带的渔网沿河道安放定置与两侧,使河道形成拦截封闭水域,随后驱赶其饲养的鱼鹰在定置封闭河道进行非法捕鱼,至民警查获时共计非法捕捞鲫鱼、黄颡鱼3条。
犯罪嫌疑人程某廷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已涉嫌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廷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