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分宜县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努力探索生态检察工作新机制,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注重理论研究。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生态检察工作,同时也将生态检察调研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专业优势,围绕生态检察积极与相关领域法学专家进行合作,结合实际共同申报、开展课题调研活动。县检察院生态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自2015年首次获得省检察院立项后四次获得省院立项。同时注重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以及重点期刊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荐优秀稿件,多篇生态检察调研论文在国家级、省级研讨会上获奖。
注重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把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纳入涉林刑事犯罪评价体系,对于积极补植树木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对12件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适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机制,通过进行“回头看”活动,共促成当事人补植林木300余亩。督促落实生态补偿履约保证金8万余元,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惩罚犯罪、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起到了“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林”的目的。
注重沟通协调。以“两法”衔接为平台,加强与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环境监管部门的联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动态监督各部门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不作为、滥作为现象以及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与县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签订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整合部门资源,发挥协作优势,推动形成维护公共利益的整体工作合力。
来源: 新余新闻网 通讯员韩飞
编辑:黄佳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