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获悉,为加快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科研仪器使用效率,江西省科技厅近日印发《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支持试行办法》。此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提出,江西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通过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全省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对全省加入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实行双向支持。办法明确,双向支持是指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大型科研仪器用户使用补贴,双向支持经费由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开放共享是指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将加入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由省内非关联法人单位、创新创业团队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科技创新活动的行为。
办法提出,大型科研仪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服务后补助金额,按照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金额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支持。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户购买服务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支持,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20%的比例进行支持,创新创业团队按不超过购买服务金额的30%进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