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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却遭遇执行难

2020-11-20 15:15 江西日报    阅读:3936 

11月12日,南昌市安义县建材商余登高反映,2015年7月,他销售了40多万元建材给鄱阳县一家楼盘的阳台护栏承包商汪奏明和张小平,但没收到货款。余登高一纸诉状把汪奏明、张小平告上法庭,2017年12月,鄱阳县人民法院判定汪奏明和张小平必须付清余登高货款等总计50万元。汪奏明、张小平随后支付了10万元,剩余40万元至今未付。余登高告诉记者,今年1月14日,他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没有得到回应。11月17日,本报记者特赴鄱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了采访。

赢了官司迟迟拿不到全款

安义县素有“中国铝材之乡”“门窗之乡”之称,30余万人口中就有约18万人在全国从事铝合金门窗、护栏的生产、销售和加工,余登高也是其中一员。

2015年7月,鄱阳县天悦湾(原名为“聚贤空间”)小区需要安装阳台栏杆,该楼盘的阳台护栏承包商汪奏明、张小平,与余登高签了40多万元购买协议。“当时公司花了3个月时间把阳台护栏装完了,2016年元月通过了验收。”余登高告诉记者,此后他一直找汪奏明、张小平结算货款与安装工程款,但是他们一直赖着不给。

看到对方迟迟不结算货款,而自己还需要付安装工人的费用,余登高不得不拿出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2017年的12月,余登高把汪奏明、张小平告到了鄱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很快做出了判决,要求汪奏明、张小平偿还余登高货款、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等共计50万元,并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的书面形式,分别向余登高、汪奏明、张小平进行了送达。

“在鄱阳县人民法院的召集下,我与汪奏明、张小平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同意暂不把汪奏明、张小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余登高告诉记者,2017年12月28日,汪奏明、张小平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先支付了10万元,但余下的40万元一直没付。

对此,今年1月14日,余登高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对汪奏明、张小平强制执行尾款40万元及利息,“但令我意外的是,鄱阳县人民法院一直没有对汪奏明、张小平采取强制执行”。

限期不执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余登高的心情,我们理解。”11月17日,鄱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世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7年12月28日以来,鄱阳县人民法院就在积极推进案件的执行。

汪世福向记者介绍,鄱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向被执行人汪奏明、张小平邮寄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法定平台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车辆、证券、工商信息等财产,但发现二人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但这不意味着余登高的40万元拿不到了。”汪世福告诉记者,经鄱阳县人民法院查明,鄱阳县天悦湾阳台护栏及安装工程业务,发包方是江西天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公司),而天腾公司拖欠了汪奏明300多万元的工程款。

2018年11月1日,鄱阳县人民法院向天腾公司下达了扣留、提取裁定,扣留被执行人汪奏明在天腾公司的工程款,另外今年6月4日,被执行人汪奏明也向鄱阳县人民法院起诉了天腾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工程款。

汪世福表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汪奏明已经向鄱阳县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因天腾公司银行账户没有存款,名下房产也被多家法院查封,故鄱阳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了天腾公司名下6套房产。今年7月8日,汪奏明与天腾公司达成调解,天腾公司承诺今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300万元工程款及利息给汪奏明。

“我们已经责令汪奏明、张小平,今年12月31日前把拖欠余登高的40万元付清,必须执行到位。”汪世福告诉记者,如果汪奏明、张小平不能做到,届时将把他们列入失信名单,一旦上了“老赖”黑榜,他们将寸步难行。(洪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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