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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重审开庭:张某芬家属申请赔偿72万元

2020-11-20 15:14 新京报   于晓  阅读:1371 

  王书金案重审开庭:张某芬家属申请赔偿72万,24日将再次开庭

  新京报讯(记者 李桂)11月20日上午9时许,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开庭。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告诉新京报记者,上午11时左右,庭审进行到最后陈述环节后休庭,24日将再次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的一次治安排查中被警方抓获,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罪事实,其中一起为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的康某某案。而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市(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聂树斌因康某某案被执行死刑。

  此次开庭重审的是另一起案件,即1993年的河北省广平县张某芬案。朱爱民称,王书金当庭承认系张某芬案凶手,“我们认为公诉机关的事实和证据都比较清楚,此案可以认定。”

  张某芬家属的代理律师胡胜利也参加了庭审,他的代理意见主要有两点:一是希望法院认定王书金为张某芬案真凶;二是为被害人家属申请72万元的民事赔偿。

  此外,庭审还提到了康某某案即聂树斌案所涉的犯罪事实。朱爱民说,“康某某案是我主动提的,这也是王书金的意见。他坚持认定这起案件是自己所为。”

  目前,张某芬案重审休庭。朱爱民称,合议庭当庭下发了下一次的开庭通知,本案将于11月24日在邯郸中院继续开庭。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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