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初步建立了“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该体系通过划框子定规则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动分区管控体系的实施应用,明确资源消耗“天花板”,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为我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促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制度保障。
划框子+定规则,建立“1+11+1030”管控体系
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三线”划框子,确定环境管控单元,框定空间和开发强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以“一单”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性质和规模,确定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为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提供规则和工具。
在划框子的过程中,按照优先、重点和一般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管理,全省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030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91个,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重点管控单元581个,面积占比26%;一般管控单元258个,面积占比约40%。在此基础上,我省还将形成“1+11+1030”管控体系。“1”为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结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11”为11个设区市级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030”为全省落地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定规则方面,针对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管控单元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损害所在单元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质量;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主要任务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管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从源头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三线一单”为各级政府提供了清晰的环境管理要求;为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管理、表达环境诉求、追求生态环境高质量提供参考;同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投资主体既设立了产业限制条件又指明了投资方向,实现从源头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为实现“三线一单”应用,我省建立了“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将过去分散的数据和要求集中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各地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重大项目选址时,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我省还强化“三线一单”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控中的应用,并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
同时,“三线一单”还确立各设区市三类管控单元的比例和各类分区的总体管控要求,设区市在全省总体框架下,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制定市级管控要求和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行一级对一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提升“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