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返乡途中拍361张车辆违法照片火了。今年国庆当天,出差从四川返回河南的李先生干了一件神事儿:与两位同事合作,一路拍了900多张违法照片,其中361张是河南段的。当他花了11个小时整理成一份压缩文件发给交警时,交警惊呆了。荷宝高速交警逐一筛选对比,目前已将涉事的36辆车录入系统,司机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然而,对于李先生的热心之举,网上迅速引发争议。在有网友认为李先生此举是正能量、应当对那些违法的车辆举报的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这样做不地道,甚至骂他多管闲事,小心遭挨打等报应。
言人人殊,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客观地说,李先生的做法是应当得到肯定的,对他忌恨、想让他遭受被举报车主殴打等报复的人,不过是出于经常违法的本能或有这种倾向,而对举报的反感与诅咒而已。甚或在这些骂他多管闲事的人中,就有被举报车主。
众所周知,对于交通违法这样的社会危害行为,不惜花费时间与精力“多管闲事”,拍照取证并举报,使其依法受到处罚,就其性质,同与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样,属于见义勇为,是令人称道的。这是对正常交通秩序的维护,对公众和社会有益。这也是与动机猥琐、令人不齿的告密行为的根本区别。
而且,与个人隐私不同,交通违法不仅在他人眼底下乃至众目睽睽下公然发生,没有私密可言,还因为涉及他人权益与公共利益,并不是他人不该管闲事的个人私事,并不属于个人隐私。“路见不平者”有权介入、举报。举报交通违法是一种使恶行受罚,并不侵犯违法者合法权益的正义之举,这也是很多地方通过立法进行肯定、鼓励乃至对“随手拍”给予奖励的原因。对交通违法拍照取证并举报的正义性、正当性是无可否认的。
法治的实质是规则之治,恢复法治建设这么多年来,很多人仍然有空子就钻、自以为受不到处罚就不守法,养不成规则意识、按照规则行事的习惯。也只有在加强执法与安装摄像头之余,鼓励群众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取证举报,才能把违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的汪洋大海中,使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无死角,从而倒逼那些不按规则行事的人养成规则意识,使社会更有序、文明。
大众有必要认识举报违法行为的有益性、正当性,对其多加肯定、鼓励,不能再质疑、讥讽与泼冷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