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做法和成效:一、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县纪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四风”,不断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保持高频率的监督检查,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今年以来,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起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处理23人,组织处理2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起12人。特别是处理了一批私车公养和领导干部违规出入娱乐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
2019年10月22日,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提示》,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对标对表,学习领会,把思想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并结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举一反三查摆问题,结合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二、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面。按照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8月19日,县纪委组织县扶贫办等24家职能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准备会,对市纪委初步拟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19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初步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切实认领问题,及时查摆问题,并初步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各职能部门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对相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进行充分排查、综合研判,并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县纪委聚焦主职主业,强化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监督执纪问责,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委共查处漠视群众利益问题3起15人,给予通报党组1个,书面检查2人,谈话提醒7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2人,党内警告1人。
三、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方面。10月10日,县纪委监委召开常委监委会,研究决定在行政中心一楼增设3间谈话室(一类谈话室1间,二类谈话室1间,三类谈话室2间),并将113信访谈话室搬迁至新增3间谈话室隔壁,并要求4间谈话室严格按照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场所建设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装修,现已投32万余元。增设的3间谈话室都已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