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检察院会同县司法局举办了某企业对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案公开听证会。
案情回顾
今年上半年,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工业园区的部分企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其中某企业因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栓、厂房金属楼梯和气瓶间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软件台账不齐全等火灾隐患,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申请行政复议
▲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企业收到后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司法局收到申请并立案后,主动邀请我院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经过前期准备工作,分宜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会。会上,我院检察官紧扣案件争议焦点如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有针对性地询问双方当事人。
经过听证,听证员、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均认为,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某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在场检察官还对申请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
9月21日,该企业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表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请县消防救援大队指导企业消除火灾隐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