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人注意!
购买这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为有效防控2020年秋冬季
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
近日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
要求对每日购买
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
等药品的人员
必须全部进行实名登记!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治疗退热止咳等药品销售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赣新冠指办字〔2020〕46号),有效防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疫情,现就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等药品监测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零售药店相关药品销售监测。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对每日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的人员,必须全部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并对上述药品的销量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市场监管局明确的报告途径和要求,每日上报属地市场监管局。如发现销量有异常增加时,应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当地新冠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报告情况。
二、加强零售药店相关药品处方审核。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除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外,应规范上述药品中处方药品的管理,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认真查验处方,做好处方登记和留存,提供用药指导。
三、加强零售药店自身疫情防控。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通知辖区内零售药店做好门店疫情防控工作,经营场所要设立测温点,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从业人员要率先佩戴口罩,并提醒顾客佩戴口罩,加强营业场所的卫生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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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