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记者曹耘 通讯员周李强、谢洁群)为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五部门出台了《关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联动范围、联动机制等事项,要求定期通报查处涉森林、水土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部署联动执法检查工作。同时,明确对可实施行政拘留和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或案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相应职能及时介入,依法履职,确保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等方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