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市县,接连下发文件规范农村建房行为,一方面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一方面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亮剑。农村建房是农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农村规范建房是乡村治理中的一件难事。在湖泽镇尚睦村,一个名叫“绕台”的村小组,经过十年的实践,探索出一套规范村民建房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个痛点对症下药
绕台是尚睦村最大的村小组,在十年前,村里最难的事就是建房,纠纷最多的就是建房纠纷。
首先是建新房很难,公共事业开展很难,纠纷矛盾不断。长期以来,村里“建了房子地头就属个人”的观念根深蒂固,村民要建新房,没有一块现成的四四方方的地基,除了拆除旧房子,肯定会挨到别人家的宅基地,为争一块地基相骂打架、互不相让,邻里关系紧张。涉及到修路、建公共设施要占用地基同样如此,阻碍重重难以推进,村庄常年没有新的变化。其次,留旧建新,向外扩张占用良田,一户多宅普遍,村庄空心化严重。村庄内部的破旧房子舍不得拆,要建新房拼命往村外扩张挤占良田。最后是建房无序,没有统一规划,建房位置、间距随心所欲,人居环境差。
建房难、一户多宅、建房无序,解决建房痛点迫在眉睫。2009年,绕台村争取到了新农村建设项目,时任村小组长的钟苟根抓住机会,决定从拆旧入手整合一批可利用的宅基地,收归集体统一规划管理。为了推进工作,村小组长、理事会成员带头拆,同时拿出奖励举措,拆除的旧房按照15元/平米的标准予以补偿。钟苟根靠着一张婆婆嘴,带着村民理事会成员一户一户上门做工作,当年就拆除了一万多平米破旧房和猪圈牛栏,修了一条环村路,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十年前拆除猪圈牛栏后修起的道路和新房
一张公约凝聚共识
村民看到了宅基地收归集体的好处,这一做法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支持。2010年1月,村民理事会趁热打铁,进一步总结完善,草拟了《关于我村小组文明村建设有关事项的决议》,其中包括“拆旧才能建新,一户只能一宅”“拆除旧房空出的宅基地收归集体统一管理”“村民建房需先向村民理事会书面申请进行审批”等关键内容,形成了一份约束全村村民规范建房的公约。
谈起十年前这份决议,钟苟根十分感慨:“那个时候开了很多次村民大会,有不理解的一户户上门摆道理、做工作,看到村民一户户在决议上签名,制定的建房公约生效,一条条的规范得到大家的认可、自觉的遵守,解决建房这个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一个标准实施到底
公约要真正发挥效力,关键在于是不是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实施中一个标准不走样。
绕台村建房公约要求村民要建新房必须先向村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家里有老房子且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必须先拆旧才能新建。所有拆除的旧房子,村小组以15元/平米给以补偿,所有新建房屋按照10元/平米的单价上交村小组作为宅基地平整费,同时按照1000元每套的标准收取押金,要求在上级批准之日起一年之内建设完工一层楼房工程,未按要求开工的,村小组有权收回宅基地,另行安排急需建房的农户,防止出现村民占宅基地的现象。村民建房要按照村小组统一规划要求,不得占用耕地,房屋间距不少于7米。
2013年,有位村民2月份办好了建房手续,本来打算下半年动工,但是中途因为资金问题,一直到9月还没有动工,理事会及时提醒,最终因为未按要求完成工程量,理事会收回了宅基地,安排给了别的有建房需求的村民。
2020年绕台村新推出了《关于对我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
基层智慧破解治理难题,带有泥土味的“绕台经验”结出了硕果。建房公约施行至今,绕台村有序解决了14户建新房的问题,没有发生一起宅基地纠纷,也未出现“一户多宅、占用耕地”的现象。今年3月,绕台村对村庄内部的自留地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出了《关于对我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将自留地所有权收归集体。走进如今的绕台村,房屋排列有序,民心齐、民风淳,绕台人期待着更多乡村振兴的项目在这里落地。
来源:湖泽镇
编辑:王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