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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同步巡查执法行动启动

2020-08-10 17:08  阅读:877 

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同步巡查执法行动启动(摄影:张建鑫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2020年08月10日15:25

人民网北京8月10日电 (薄晨棣)记者从公安部获悉,8月10日上午,由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部署开展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同步巡查执法行动正式启动。

按照统一部署,首轮巡查执法行动为期15天,由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相关省市公安机关、渔业主管部门以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上执法力量同步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等部门执法船艇将加大对重点水域的执法频度,扩大执法覆盖面,有效遏制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禁捕秩序。仅8月10日上午,就出动公安、渔政等执法力量6100余人次,执法船艇497艘次,现场查处非法捕捞违法活动43起,收缴渔具340套、渔获物700余公斤。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切实提升执法效果,压缩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空间,公安部在对前期侦办案件深入分析和对有关地域明查暗访基础上,会同农业农村部研究确定了长江流域40余处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部署开展为期半个月的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紧盯非法捕捞高发水域,深入推进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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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人社部、国家林草局要求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 做好禁捕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

公安部要求,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突出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过渡结合地带,重点打击、从严惩处组织团伙作案、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恶劣手段方法作案,捕猎、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以及涉黑涉恶、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详细】

公安部督办100起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沿江各级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侦破了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为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有效震慑此类犯罪行为,公安部决定将100起非法捕捞案列为专项行动第一批部督案件。

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侦破案件2480余起

沿江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统筹考虑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长江汛情形势,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加强破案攻坚,强化部门协作,持续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重点犯罪案件特别是涉嫌组织化、团伙化的犯罪线索,立即开展专案侦查;紧盯“捕、购、贩”等环节,全链条摧毁犯罪网络和窝点,坚决斩断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有力支撑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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