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很多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也是当事人耗时耗费的“堵心墙”。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找出了这一长期困扰群众问题,而且敢于破题、勇于“革命”,扫除了继承公证这一大障碍,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过去群众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都是先公证,再携公证书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为了保证登记质量,降低登记风险,积极组织登记人员学习继承法和相关法律知识,并开办继承业务培训班,邀请了法律专家为工作人员解疑答惑,并形成规范化业务操作流程。目前该项业务已走上正轨,全年已办结继承类不动产登记169起,为群众节省费用上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