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关于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的规范》,详情如下: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坚决打击平台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金融营销活动的法律风险,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治理规则。
一 、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营销宣传
● 微信公众账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财欺诈内容,如推广不正常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或导流欺诈项目。其中的“导流欺诈项目”通常表现为未明确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过可疑的引导性内容,诱导用户添加个人微信或外链推广高收益理财产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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