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7月12日电 (杨子炀 王在御 崔景圣)7月12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天津海关、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约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此举将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同沟通平台,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据了解,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发生在天津范围内涉及专利、植物新品种等七类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案件并有权将案件直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本次签约后,天津三中院将与各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司法审判实际与各行政机关共享涉及知识产权的最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通报知识产权案件的收案、审理、裁判的总体情况,并适时视情向行政机关给出司法建议。同时,为保障联动机制的顺利进行,各行政机关也将与天津三中院通报重大政策文件、重大行政案件等内容,联动单位在本单位内部确定一个部门作为联络机构并设专门联络人,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络与落实。
“此次签约将促进司法审判与政府监管之间的优势互补,推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及时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共同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天津三中院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云玲介绍说。
天津三中院院长郝树龙表示:建立“知识产权联动机制”是扎实推进法治天津和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天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部门协同,促进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有机衔接。(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