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通7月3日电(曹海峰 林其森)“大家加快工作节奏,确保下班前完成不少于100根救援竹竿布设任务。”7月1日下午3时,户外气温35度,江苏南通海安市公安局李堡派出所所长许海涛带领4名民警、辅警顶着烈日挑选竹竿,并将准备好的提醒标识紧紧贴到竹竿上。
民警在竹竿上张贴警示标识。 林其森 摄南通海安市地处里下河地区,水网密布,河流、湖泊星罗棋布,随着夏季气温升高,野泳、戏水等亲水活动明显增加,存在较大安全风险。
海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科科长花艳介绍,从警方接报的一些溺水警情分析,目击者不会游泳、没有救援设施成为阻碍成功救援的主要因素。
民警在河道危险区域布设救援竹竿。 林其森 摄为此,海安市结合全市水域安全形势和夏季溺水警情实际,参照其他地区的创新做法,在全市各派出所全面推广救援竹竿做法。
在救援竹竿布置现场,贴有“溺水救援、请勿占用”警示标识的竹竿异常醒目。此次推广设置的救援竹竿长度要求超过5米,直径3厘米以上,两端及表面削平,无尖头和毛刺,不会对施救行为造成二次伤害。
民警在河道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林其森 摄“溺水总是发生在一瞬间,如果现场没有施救工具,绝大多数目击者不敢贸然下水施救,往往贻误了最佳救援时间。”在海安市北凌河李堡东桥垂钓的王先生说,有了救援竹竿,如果发现有人落水,他会第一时间拿起竹竿救人。
海安市先锋应急救援中心专业救生员吉功友介绍,夏季是溺水事件的高发季节,溺水者落水后5分钟至10分钟内,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施救极易引发死亡,很多施救现场没有施救工具,一根竹竿在关键时刻就是“救命竿”。
“将救援竹竿投放到辖区的河塘沟渠等危险位置,同步张贴警示标志,落实编号管理,日常安排人员巡视检查,让救援竹竿成为‘生命竿’‘连心竿’。”海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康表示。(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