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
本报讯(实习记者 何蕊)教育部日前依法批准设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该校是广州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举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第三所内地与香港合作大学。该校开展本科和硕博士层次教育,办学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规定招收本科生,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香港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教育,颁发香港科技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首批开设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等三个本科专业,以及先进材料、智能交通、微电子等15个硕博士专业。
教育部表示,该校融合内地与香港优质教育资源,探索前沿交叉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对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内地与香港教育融合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第三所内地与香港合作大学,前两所分别为2005年设立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和2014年设立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此外,香港城市大学(东莞)也于近日获批筹备设立。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