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中队长胡开耀在加班工作中突发疾病,经送至医院抢救无效,不幸于22日7时15分因公牺牲,年仅45岁。
2022年5月底以来,面对艰巨的高考安保、防汛抢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胡开耀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坚守在高考考点、地质灾害点、临时交通管制点一线,连续加班加点工作。6月20日晚,胡开耀带队在城区开展巡逻勤务后回到城区中队加班撰写工作总结,约23时10分许,在身体出现不适的情况下,胡开耀仍坚持完成工作,最终晕倒在就医途中,120救护车医务人员现场急救后,将他送往汀州医院进行抢救,6月22日7时15分,因颅脑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因公牺牲。
胡开耀,1977年3月11日出生,长汀县古城镇人,中共党员,警务技术二级主管,二级警督,2002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河田中队民警、副指导员、指导员、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中队长;2022年1月,任长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区中队中队长。
从警20年来,胡开耀始终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长期战斗在交通管理一线,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忘我付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的生命铸造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的忠诚警魂。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