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6月24日电 (记者 徐雪)“从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全省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83件,生效判决861件1481人,给予刑事处罚1477人,其中给予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74人,毒品犯罪案件重刑率达38.8%,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出近30个百分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张根虎表示。
当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张根虎介绍说,当前,境外和境内毒品问题交织、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重叠、网上和网下毒品交易互渗等问题日益突出,受境外毒品渗透和国内市场需求多种因素的影响,甘肃省毒品犯罪的特点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具体表现为,毒品犯罪案件总数呈现下降趋势;毒品犯罪案件的重刑率较高;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显著增大;罪名相对集中;涉案毒品类型较为单纯;地域性特点明显,重点地区问题仍然突出;涉案人员大多为无业人员且文化程度低。
张根虎说,近年来,甘肃省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虽有下降趋势,但在全部刑事案件中占比仍多年徘徊在5%左右的态势,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甘肃高院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相应刑罚,以打击促震慑、以震慑促禁毒。
甘肃高院还“以案说法”发布了一起长途向甘肃省运输大宗毒品的典型案例。被告人杨某某伙同他人跨省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且系共同犯罪中罪行最为严重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运输毒品的数量、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死刑,立即执行,彰显了审判机关依法从严惩处大宗运输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