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瑜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鑫、张水根、敖志明、丁小煌、刘朝阳及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黄燕飞,县人民法院院长肖兵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润芳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29人,实到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5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精神、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省委书记易炼红在景德镇调研期间的讲话精神、县委邹书记在县委理论中心组6月份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李瑞峰同志辞去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审议并通过了补选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黄思同志辞去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及增选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命事项,并向新任职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