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春6月23日电 (谭伟旗)记者23日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东北地区首家破产法庭——长春破产法庭22日正式开始受理案件。
长春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肖德馗介绍,设立长春破产法庭有利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利用集约化、专业化审判优势,推动破产资源有效整合,更好发挥“府院联动”制度功能,健全完善配套机制协调、各方利益均衡的破产市场机制,努力探索具有吉林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破产法实施新样本和先进经验,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全力助推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提升高质量发展竞争力。
记者了解到,长春破产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长春中院设立的,管辖长春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以及长春市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新区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包括执转破案件),和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肖德馗说,近年来,长春中院坚持破立并举,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功能,妥善审理了一系列重大破产案件。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仅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依法将两家“僵尸企业”出清。
肖德馗介绍,长春中院率先在吉林省成立破产审判团队,着力培养专业破产审判法官,逐步建立破产审判法官选拔和培训机制。积极搭建理论与实务多元学习交流平台,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