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能力,推动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及早就业,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县2022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1.募集范围
我县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募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集中募集时间为6月13日至7月31日。将在全县范围内募集见习岗位、招募见习人员。
3.募集要求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我县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 、无不良信用记录、合法经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见习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并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承诺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见习岗位,并接收至少1人见习。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
4.有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有完备的见习计划;
5.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见习对象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含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人员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4.见习单位申请和审核流程
(一)申请
1.已认定为见习单位的,通过“见习惠赣”网页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jxhg/index.html#/或扫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自行发布岗位。
(△扫描上方二维码,进入“见习惠赣”平台)
2.未认定为见习单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可通过“见习惠赣”平台,向单位所在辖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交见习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见习单位申请报告(附件1);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定登记证书材料;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见习单位申请报告)
(二)审核
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经评估,对符合就业见习条件、自愿开展见习活动的用人单位,根据当地就业资金总量和见习工作实际需要予以确定。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确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确定为“就业见习单位”,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
(五)退出
经核实确认后,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出现情形3或4的,予以退出,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一年内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不足3个,未接收见习人员的;
2.有严重违反就业见习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3.有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4.有其他经营违法行为。
5.见习补贴申领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方式。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办理见习综合保险,并承担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按规定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适用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80%。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申请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见习单位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6.联系方式
分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5楼)就业援助股,咨询电话:5892553。
分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