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违规借用他人大额钱款并通过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等方式获取收益”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泽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的安徽省宿州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侯化被“双开”;“妄图利用民间借贷等方式为其违法犯罪行为披上合法外衣”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唐宏被“双开”……近期,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典型案例,彰显了对利用民间借贷进行权钱交易“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作为新型腐败、隐形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公职人员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主要伎俩有哪些?相较于正常的借贷关系,违规民间借贷有哪些特点?如何精准打击系统施治?记者进行了采访。
每逢单位有工程上马,他手上就正好有钱了,老板也刚好“缺钱”要向他借,老板们还没其他地方可借
“我以前看重经济账、权力账、面子账,其实根本都是‘空账’,我自以为精明一生,到头来却算出了这么一笔毫无意义的账……”面对调查,浙江省义乌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鲍江富悔恨不已。
义乌市公路管理局原局长鲍江富违纪违法案警示视频截图。(图片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08年,鲍江富偶然接触到一个“赚钱行当”——民间借贷。他私下盘算:坐在办公室里,左手一支、右手一收,就是一大笔利息!于是他拿出多年的积蓄,又通过亲属名义向银行贷款,筹措了数百万元“本金”。他既为收息赚钱之轻松而窃喜,也为万一收不回本金而发愁。2011年底,当做道路养护工程的老板金某某向其提出借钱时,鲍江富顿觉难题迎刃而解。 鲍江富自恃在公路局任职,工程由谁施工,验收通不通过,工程款何时结清,皆由其掌控。“在我手上做工程,不怕他没钱还!”不仅保险,利息还高,月息每元2分、2分5还是3分,都由他说了算。自此,鲍江富开始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疯狂放贷。
眼见与鲍江富发生借贷关系的老板承接工程越来越多,其他老板也纷纷开始“缺钱”,向其告借。鲍江富的贪欲之心也愈发膨胀,发展到后来,竟开始将未向其借过钱的老板叫到办公室,主动询问其是否需要借钱。2014年7月,鲍江富主动联系老板陈某,让陈某向其借款。陈某在无资金需求情况下,为求得鲍江富关照,向其借款200万元,月息2分5。至2015年1月,鲍江富赚得利息30万元。
几经磨合,鲍江富和老板们之间变得愈发默契:每逢单位有工程上马,鲍江富手上就正好有钱了,老板也刚好“缺钱”要向他借,老板们还没其他地方可借。鲍江富说利息多少就多少,说借多久就多久。相应地,他会在道路养护工程分配、监督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对借钱的老板们给予“照顾”。
法院认定,2011至2017年,鲍江富利用职务便利,在道路养护工程分配、监督管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借款收息等方式向承揽工程的多名老板索取财物,共计77.79万元。
有的高息出借资金捞钱,有的无息或低息借款谋利……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参与民间借贷只赚不赔
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形式日趋多样、手段愈发隐蔽。
从谋利手段看,有的高息出借资金捞钱,有的无息或低息借款谋利。2004至2018年,湖南省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利用职务便利帮私营企业主谢某生等3人谋取利益,采取在上述3人无资金需求时借贷收息等方式,收受财物3500余万元。廖炎秋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漫画:王婵
有的利用单位财务管理漏洞,挪用公款对外放贷获利。2013年起,重庆市合川兴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光弟与重庆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光伟合谋,由刘光伟用空壳公司提供不足值或虚假抵押物等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经担保公司发放贷款业务经办人杨长建、审核人郑良云、审批人孙光弟签字同意后,先后8次套取公款4800万元,以36%-72%的年息借款给他人,致使公司160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
从作案心理看,一些涉事者思想蜕化变质、缺乏正确义利观,自我麻痹、心存侥幸。有的认为民间借贷行为隐蔽,即使被查也能以“正常借贷关系”为由掩盖利益输送之实。有的自欺欺人,罔顾权钱交易实质,认为只要“借了钱能还回去”“是用自己的钱赚取利息”就没错。
从管理监督看,一些地方对公职人员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的监管尚存空白,常常是在问题充分暴露时才后知后觉。案例显示,有的公职人员常年参与民间借贷,甚至在单位同事间借贷,但组织上未引起重视,并未主动了解相关情况,直至案发造成不良影响。有地方反映,无论是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还是廉政档案,均未将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情况纳入申报范畴。包括社会征信系统,也无法查询到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情况。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领导干部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的监管还不够有力。
牢牢抓住利益输送与领导干部职务职权之间关联性,揭去为权钱交易披上的“合法”外衣
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借款双方通常存在较为稳固的信任关系,借款的理由往往比较正当、合理,借款后出借方有催促还款行为、借款方有归还的意思表示和行为等。相比之下,一些公职人员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借钱给有求于自己的请托人,收取高额“利息”回报,实质是利益输送、权钱交易。
浙江省仙居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徐佩华分析,一方面,借贷双方地位不具有正常民事法律行为所具有的平等性,请托人有求于领导干部,其支付的高额“利息”,是希望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利;另一方面,借贷双方的交易行为不具有公平性,请托人支付高于正常的“利息”,违反了正常民事活动中权利义务应当对等的公平原则。
徐佩华认为,查处此类案件,不能仅看是否具有书面的借款手续,是否真实履行借款本金的支付,还要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一是借款人是否具有资金需求,有无正当、合理的借款理由;二是借款人与领导干部平时有无经济往来;三是借款人是否要求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其谋取利益;四是借款人给予领导干部的利息是否明显高于其给予同时期其他不特定对象。查明这些情况,领导干部与借款人以借贷收息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就再也无法掩盖。
精准打击、系统施治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行为
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表面是借钱,实质是借“权”,是以公权谋私利、发不义之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精准打击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行为,为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事项报告制度。义乌市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公职人员全面自查自纠本人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存在违规借贷等问题,及时主动、如实申报情况并自行纠正。
浙江省金华市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清理专项行动,全市6516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自查报告,图为该市婺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正在抽查核实相关问题。陈雯 摄
开展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云南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清理规范党的十八大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江苏省邳州市纪委监委针对违规借款、违规放贷、违规担保和干预插手借贷活动等问题,聚焦涉企服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高息放贷及低息和无息借贷等行为进行摸排。
以案促改促治。一些地方纪委监委加强反面警示,通过通报曝光利用民间借贷不当谋利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以案明纪、以案说法。针对鲍江富案反映的工程发包暗箱操作、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问题,浙江省义乌市纪委监委推动市公路管理局强化数字赋能、引入“三重一大”网上监督系统,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制度,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规范资金审核审批流程,强化限额以上内部发包管理制度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韩亚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