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推动考古高质量发展
济南郭氏家族墓地、济南裴家营东南墓地、济南莱芜区口镇汉末魏晋墓地……2021年以来,济南市考古研究院考古发掘项目数量和墓葬数量远超“十三五”期间的平均年工作量,这都得益于济南率先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并在考古前置中创新使用“调查 勘探”的新模式。
2021年3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先考古,后出让”的政策机制。山东省“先考古,后出让”的政策在济南率先落地实行,济南于2021年年初在制度设计上,把考古纳入国有土地出让的先行条件。
“以前,考古调查勘探的操作模式多是在开发单位拿到土地后进行,这样开发单位拿地却开不了工,实行考古前置后,调查勘探发掘环节在土地出让之前进行,开发单位可以做到‘拿地即开工’,既降低了经济成本,又缩短了建设工期。”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副院长郭俊峰介绍,从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济南全市共进行考古调查项目530项,这些工作确保了济南东绕城高速拓宽、济南国际医学中心等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
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根据既往文物发现情况以及地形地貌历史沿革等综合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全市境域进行地下文物风险等级划分。经过认真核对和综合研判,济南市考古研究院将全市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级文物分布区,一级区为地下文物高风险区,实行考古勘探全面覆盖,但对既有道路、厂房、广场、绿地等改造的地块,经考古单位确认原施工深度已经达到生土或改造不超过原有深度的,则不再勘探;二、三级区域为地下文物中、低风险区,实行“调查 勘探”的模式,在调查基础上,对发现的“可能埋藏文物遗存”的地块,则进入依法报批,履行勘探的程序。
济南实行的“调查 勘探”模式,即前期结合合理孔距的钻探进行全面调查,只有在调查基础上发现“可能埋藏文物遗存”的情况,才进入考古勘探环节,再确定普探和重点勘探区域;对经过调查未发现“可能埋藏文物遗存”的情况,直接建议同意土地出让。这样既大大缩短文物影响评估周期,大幅度降低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又能做到不遗漏遗址、墓地以及大型墓葬。“调查 勘探”模式经费仅需要全部勘探的10%左右,而时间却节省了80%以上。
“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实现了文化建设和经济建设双赢的局面。据统计,2021年,济南市在考古前置中发现并确定实施原址保护的项目有13项;完成考古发掘14项,共清理各个时期的墓葬500余座,出土文物830件(套)。
“这些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展现了济南古代的灿烂文明,延伸了济南历史轴线,丰富了文化内涵,活化了历史场景,提升了济南的文化软实力。”郭俊峰说。
(本报记者 赵秋丽 冯帆) 【编辑:刘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