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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是干货!分宜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入学时间、学区范围、报名方式都在这里~

©原创 2022-06-11 15:05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793 

各位家长注意啦

我县2022-2023学年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

为进一步强化教育治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平规范、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分宜县2022-2023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配图来自摄图网

一、工作目标

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均衡配置学区生源,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缓解大校额学校办学压力,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规范有序入学,均衡编班,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和小学毕业学生,应当按照学区范围分配学位,落实免试就近入学。

(二)坚持“房产优先,兼顾户口”的原则。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优先考虑安排户口与房产均在学区内的新生,户口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时,以房产地址安排入学;只有学区户口(或经商)但无学区房产的新生,学区学校应通过房管部门的“无房查询”,按相关政策以户籍(或经商)接收入学。

(三)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严把新生入籍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组织实施招生,杜绝“在校不在籍”的现象,落实“不择校、不借读”的政策。

(四)坚持教育公正公平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年级实行全员网报、阳光招生,落实均衡编班,确保教育公正公平。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就读依据,落实“两为主”,统筹合理安排学位,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户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入学时间及方式

(一)小学新生入学

1.年龄要求。新生年级招收对象为本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学位相对宽松的乡镇学校和村级教学点,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2016年12月31日,低龄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城区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教体局核准。

2.实行网上报名(城区小学入学全部纳入网上报名)。

第一次网上报名。2022年6月13日-19日,家长通过新余市教育局手机微信公众号、赣服通义务教育招生接口和新余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xyjyyun.cn),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栏目,按照流程进行报名。

第二次网上报名。2022年8月15日-19日,未参加第一次网上报名的本地生源,以及外地返钤生源,可以在此时间段补充报名。

第三次网上报名。2022年8月26日-28日,两次网上报名未成功的生源,家长可持就读所需证明材料原件直接到学区学校,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现场网报。

招生学校网上审核录取工作同步进行。录取名单在报名结束后由教育部门公布,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3.学校注册。家长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和健康体检报告到学校注册。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实行网上报名。2022年6月20日-26日,需要在我县初中就读的本地小学毕业生报名。后续报名时间、方式与小学相同。

2.直升入学。凡学籍属于乡镇小学、分宜五中小学部的毕业生,除符合条件可选择到其他中学就读的外,继续采取直升的方式分别录取至分宜六中、分宜五中初中部。直升生源由毕业学校直接在网上录取系统导入,招生学校审核录取。待录取名单公布后,由毕业学校打印录取通知书发放至学生。上述小学毕业生需在其他初中就读的,按“初中新生入学”中第1条办理。

3.学校注册。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健康体检报告到学校报名注册。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入学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家长持户口簿、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报告)、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等材料到县特教学校报名。

需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按照“小学新生入学”和“初中新生入学”规定的程序办理,纳入学校统一均衡编班管理;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送教学校负责编班管理,并按照《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规字【2020】3号)文件执行。

四、生源类别及报名所需材料

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照不同生源类别提供不同数据信息。

(一)房产类(学生本人或父母或祖辈有学区内房产的):

1.房产证号信息(或不动产权证号信息,下同);

多人(两人及以上)持有房产产权份额的,只认定房屋产权份额高于51%(含51%)的持有者。

2016年4月之前购房的,房产份额可以放宽至50%。经济适用房可作为学区入学依据,但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店面等,均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用祖辈房产就读的,学生户籍必须与祖辈属同一户籍内,且学生及父母城区无房产。无法提供房产证号(不动产证号)信息的,则按以下方式提供信息:

(1)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并同步上传正式购房税务发票。

(2)无正式购房税务发票的,如属银行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银行按揭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收据、近3个月银行按揭还款流水;如属一次性付款购房,提供购房合同编号信息,同步上传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或契税证明。

2.户主和小孩户籍信息(户籍亲属关系不明的同步提供小孩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外地户籍同步上传户口簿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下同);用祖辈房产就读的,学生户籍必须与(外)祖父母属同一户籍内,且能清晰证明祖孙关系。

3.学生及父母无房证明信息。用祖辈房产就读的,学生户籍应与(外)祖父母属同一户籍内,学生及父母在分宜城区必须无其他房产(上传学生及父母城区无房承诺书)。

(二)城区拆迁类(学区房产被政府拆迁后重新安置的):

1.户主和小孩户籍信息(同上);

2.房产证号信息(同上)或拆迁协议;

城区拆迁户子女可选择在原住所就近入学,提供原房产证信息;原房产证已经注销的,可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信息或上传相关图片。

(三)优惠政策类(享受国家、省、市、县各级优惠政策入学的):

1.户主和小孩户籍信息(同上);

2.本地优惠政策入读证明信息:

外籍员工、企业股权人(投资金额3000万以上)、持有服务绿卡的优秀企业家、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以上职务、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役军人(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烈士等人员子女,按照我县现有优惠入学政策可自主选择学校入学,提供以下材料信息之一:

(1)有关企业投资证明或颁发的优秀企业家服务绿卡信息;

(2)高层次(优秀)人才证明或颁发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优待证信息;

(3)现任外省省级商会副会长及以上职务的任职证明信息;

(4)现役部队开具的军人服现役证明或颁发的现役军官证信息;

(5)消防救援人员优待证明信息;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证明信息;

(7)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信息。

3.“分宜县享受义务教育优惠政策子女入学登记表”(县教体局核准认定)。

(四)公房租赁类(学区范围内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

1.租户和小孩户籍信息;

2.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颁发的租房证信息;

(五)学区户籍类:

1.学生学区内户籍信息(提供户籍地址页图片;挂户在学区内的新生,必须有一方监护人同时在户);

2.学校在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城区无房信息”;

(六)营业执照类(学区范围内父母一方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1.户主和小孩户籍信息;

2.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信息(6个月及以上);系统比对无结果的,需同步上传营业执照图片;

3.学校在房产管理部门查询的“城区无房信息”;

(七)务工类(父母一方在学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务工的):

1.户主和小孩户籍信息;

2.父母一方的6个月及以上用工信息(用工合同、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信息)等;需同步上传以上相关图片信息;

(八)居住证类:不能提供上述就读证明材料信息的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提供本地居住证信息。

五、学区范围

(一)城区小学学区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分宜一小:东至昌山南路—天工南大道,西至政法路—府前南路,北至钤山西路—安仁路居民区,及持有分宜镇谭家边,象山背户口的适龄儿童。

分宜二小:东至钤浒路—政法路—府前南路居民区和持有分宜镇站前村户口的适龄儿童,以及城西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分宜五小校区招收站前路以西及分宜镇站前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城西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分宜三小:西至钤浒路—昌山南路,东至天工大道,南至钤山西路—安仁路的居民区及持有乌桥、浒塘户口的适龄儿童(分宜六小校区招收钤浒路以东、昌山北路以西、钤山西路—岭北路以北的适龄儿童,以及除城西、城东工业园外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分宜四小:西至天工南大道、北至钤山东路的居民区以及持有介垦居委会,介桥村7、8组等户口的适龄儿童。

分宜五中小学部:西至天工北大道,南至钤山东路的居民区,以及下坊村户口等适龄儿童和城东工业园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2023年开始,凡以城区经商或务工入学的,将全部统筹安排在分宜八小(分宜镇中心学校)就读。

(二)初中学区范围

▲点击查看大图

分宜中学:东至昌山南路—天工南大道,西至政法路—府前南路,北至安仁路—钤山西路居民区,及持有志廊下、潭家边、罗星湖、向山背户口的适龄少年(由于学位紧张,除志廊下、潭家边、罗星湖、向山背户口以外,分宜中学仅录取上述的前三类生源,且房产类须实际入住,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发票)。

分宜二中:东至钤浒路—保健巷—府前南路的居民区及持有站前村户口的适龄少年。

分宜三中:西至昌山路—钤浒路,东至天工大道,北至岭北路,南至钤山西路—安仁路,以及安仁路以南、天工大道以东居民区,和大台村、介桥村大屋里(含东屋下、拾里店、枫树湾、文山)户籍的适龄少年。

分宜五中:西至天工大道,南至安仁路居民区,分宜镇下坊村、东兴村和介垦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少年。

分宜六中:东至天工北大道,西至昌山北路,南至岭北路以及除分宜镇部分村(以上初中学区所列)以外的乡镇适龄少年;

其他:1.继续设置“钤山西路以南,政法路以东,钤阳东路以北,保健路以西”为分宜中学、分宜二中的双向学区,双向学区内新生年级适龄少年可任选一所学校入读;2023年开始,分宜中学不再划定学区范围招收初中学生,其原学区范围将调整到城区其他中学。

2.过渡设置“天工大道以东,安仁路以北区域”为分宜四小和分宜镇中心学校(分宜八小)双向学区。

(三)乡镇学校招生范围

乡镇小学要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本乡镇辖内的适龄儿童以及临近有跨乡镇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100%接受入学。

各乡镇小学要积极对接乡镇、公安等部门,摸清辖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及分布,上门了解登记儿童入学意向,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就近入读本乡镇(村)小学,保障农村小学生源。

分宜镇中心学校(分宜八小)除分宜镇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外,还招收:(1)乡镇户籍的非独生子女家庭,若一子女在城区中小学就读,另一子女可报名入学;(2)天工大道以东、安仁路以南区域(双向学区)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近入学;(3)执有分宜居住证的县外人员子女;(4)城区经商、务工不足6个月进城人员随迁子女。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根据自身学位情况,通过公众号、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要根据网上报名录取人数,提前储备师资、教室,为秋季开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随机方式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确保班级生源基本均衡。

(二)规范材料审核。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清理取消无谓证明材料;要加强幼小学籍衔接;信息采集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对在招生过程中无法认定的材料,各学校要积极协调公安、房管、市监、工业园等部门进行认定;如有必要,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确保入学资格真实有效。

(三)保障教育公平。要健全以居住证等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要均衡配置学校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即: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有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要按照国家标准招生,确保小学一至四年级和初中各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其他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巩固消除大班额、大校额成果,确保不出现数据反弹。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15〕4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中小学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县纪检组和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受理群众投诉,一经查实招生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宣传管理。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意识,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七、分宜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来源:县教育体育局

编辑:王志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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