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以及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自6月12日起我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样本价格由每次19.7元降低至16元,混合检测价格保持不变,仍为每人份3.4元(均包含采样服务费每人份0.8元)。此次下调后的核酸检测价格是相关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但可下浮),目前主要供结算使用。有关部门与检测机构间进行结算时,对不属于检测机构采样的,可按照扣除采样服务费后的价格标准进行支付,或委托检测机构支付采样服务人员。
此外,本市同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的抗原检测价格。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格从3.5元/次降至2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零差率政策单独收费,“服务项目价格 抗原检测试剂”的封顶标准从11.37元/次降至不高于6元/次。
《通知》要求各有关机构应按照提供服务方可收取相应费用的原则严格落实价格政策。单纯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的,不得收取门诊医事服务费。
记者 孙乐琪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