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桂林6月5日电 (记者 林浩)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当天发布《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2021)》(以下简称:《白皮书》)。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义芳当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广西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严格、有力的司法守护广西绿水青山,严惩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着力筑牢中国南方生态屏障。
义芳说,2021年,广西法院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169件,审结2910件。依法惩治涉污染环境、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非法采矿、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等各类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王亚伟等7人从越南走私穿山甲一案中,广西法院认定各被告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对他们判处相应刑罚的同时,判令该团伙赔偿动物资源损失费约6853万人民币,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图为广西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法官在漓江边植树 林浩 摄《白皮书》显示,广西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2021年,依法审理探矿权纠纷、采矿权纠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水污染责任纠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供用水合同纠纷、供用气合同纠纷、供用电合同纠纷等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让污染者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为因污染行为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群众提供司法保护和救济,强化污染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白皮书》还显示,广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支持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依法审理土地、山林、水利等权属确权及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自然资源权属行政争议,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打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其中,北海海事法院一审、广西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北海市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处罚一案,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针对行为人非法围填海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予以维持,体现了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国家海岸线和海洋环境生态安全的决心,对于推进依法用海、管海,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具有积极意义。该案于2021年收录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
为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大格局,广西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审计、海事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建立府院协作、部门联动、跨域执法协调机制。
义芳表示,下一步,广西法院将树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加强流域联防联控,加强与贵州、云南、广东、湖南等周边省份的司法协作和会商沟通、协同合作,打造跨省区流域可持续发展模式和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广西法院当天发布环境资源审判12个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个类型,涉及矿产资源合法开采利用、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补植复绿”林业资源修复与保护等领域,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鲜明特色、专业要求和功能作用。(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