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日电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监管力度,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通知从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强化核酸检测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测机构监管,提升核酸检测资源利用效能,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机构退出机制共六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全链条监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在资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承担大规模核酸检测任务的,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在样本采集方面,通知指出,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不得以视频培训代替实践操作培训。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
根据通知,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医疗机构校验力度,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检测质量持续改进。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每月审核制度,组织对其依法执业、检测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全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
通知还明确,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过程中,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