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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黑手”利用在校生收“保护费”,实刑!

2022-06-01 10:04 扬子晚报   岳川  阅读:292 

  “幕后黑手”利用在校生收“保护费”,实刑!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涉及依法严惩网络隔空猥亵、惩治校园欺凌犯罪、执行抚养权纠纷、多部门联合救助困境儿童等多个方面。

  2020年7月某日晚,丁某某通过手机社交软件结识11岁的女童沈某某,在明知其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唆使沈某某自拍多张隐私部位照片供其观看。次日,沈某某父亲发现该情况后报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明知被害人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坦白。据此,法院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介绍,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实施猥亵儿童犯罪的典型案例。

  19岁的校外人员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某中专学校物色、培植一名学生充当“大哥”,自己则在幕后利用该学生从事收取“保护费”、拉人打架等活动。2021年3月,刘某某教唆、怂恿五名未成年人,通过翻墙、套用学生证件等方式进入该校男生宿舍楼,向学生介绍马某某为学校“大哥”。几人还采取踹门、言语恐吓、踢踹等手段,强行向50余名学生收取“保护费”共计4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实刑。

  据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将未成年人作为发展、利用对象,自己则充当“幕后黑手”。本案中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依法惩处,表明了司法机关从严打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鲜明立场。本案中,几名未成年人既是施害人,又是被利用者,法院在惩处刘某某的同时,也对几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矫治教育。

  5月3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记者获悉,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以来,江苏法院积极做为,目前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77次,为部分家长补上“为人父母”的重要一课。

  据介绍,江苏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2021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刑事案件1386件,惩处罪犯1600人,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率为21.68%,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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