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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应警方通报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与“云联惠”案关联

2022-05-28 10:05 澎湃新闻   朱延静  阅读:507 

  据江苏省宝应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5月26日发布的一份通告,我局正在侦办佛山市东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东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扬州办事处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沈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告显示,该案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

  警方通告表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通过该办事处负责人沈某某参加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关投资事项的相关人员,请携带好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协议书复印件、投资用银行卡复印件、自首笔投资之日起至2018年8月间用于投资和接受投资返还款项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复印件),于2022年6月30日前到宝应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宝应县叶挺路8号)报案登记。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5月15日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公安部对外介绍,自2017年以来公安机关先后查处了“善心汇”“钱宝”“善林金融”“云联惠”等一大批全国性重特大案件。

  2018年06月29日,广州警方发布通告,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云联惠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经查,2014年以来,黄某等人依托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云联商城”互联网平台,打着“消费全返”等幌子,以线上线下积分返利为诱饵,引诱人员加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形式发展会员和代理,涉及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到案后,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对利用“云联商城”平台实施传销犯罪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1年8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黄明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其他共同参与传销犯罪的多名主要同案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2年并处罚金。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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