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25日电(祁增蓓)记者25日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维护消防救援人员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强化与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交企业等单位的密切协同、配合协调和沟通协作,推动实现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全省覆盖。
据介绍,今年1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国家十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等文件精神,消防救援人员享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优待权益,但由于相关单位工作衔接不畅等多种原因,这项政策在青海省内部分地区尚未落实到位。
资料图为检察机关召开检察听证会。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供图为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组织该省三级检察机关在本辖区内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走访、细致排查,了解到青海省尚有11个县区未落实这项优待政策。
为确保这项优待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三级联动、接续推进、强化落实、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维护消防救援人员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海东、海南、玉树、果洛等市州、县区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相关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多次与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交企业等单位召开检察听证会,通过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相关配套衔接工作,推动优待政策有效落实。截至目前,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待政策在青海已实现全省覆盖。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活动,充分发挥了省、市州、县区三级检察机关的办案一体化职能优势,为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日常协作,深入推进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法手段创新夯实了工作基础、积累了实践经验。(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