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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月22日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022-05-22 10:04 中国新闻网   吉翔  阅读:371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须知,明确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乘客应体温正常(<37.3℃)、随申码为绿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该须知自5月22日零时起施行,并将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一、乘坐本市地面公交、轨道交通、水上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乘客应体温正常(<37.3℃)、随申码为绿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乘坐本市地面公交、轨道交通、水上客运、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乘坐交通工具应主动扫描“场所码”。乘坐地面公交的乘客,上车时须扫描车辆“场所码”;轨道交通、水上客运进站前应先扫描“场所码”,并在安检通道接受体温和随申码查验;乘坐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的乘客,上车后应扫描车辆“场所码”。

  四、对公共交通场所或者交通工具配备“数字哨兵”的,乘客亦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数字哨兵”的扫描工作。

  五、鼓励并引导将交通卡与本人身份信息进行关联。老年人、视障人群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的,可持保通卡或经身份关联的交通卡,或者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纸质)乘车。

  六、因就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6月1日前继续向各区街道(居村)预约出行。6月1日后,发热人群就医可提前向巡游车平台或者网约车平台预约出行,并主动告知情况,驾驶员在服务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七、对未遵守本市有关防疫规定,乘坐市内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并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须知自2022年5月22日零时起施行,并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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