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帮助 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22-05-20 16:04 检察日报    阅读:350 

漫画:姚雯

为谋取高额工资,一男子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分子在国内架设网关设备、提供网络信号,帮助实施电信诈骗金额达40万元。近日,经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7月,陈某通过聊天交友软件,认识了境外电信诈骗分子“金沙”。在高额工资的诱惑下,陈某答应为其实施诈骗提供帮助。

2021年7月17日至28日,陈某按照“金沙”的指示,购买了网关设备、路由器等作案工具,先后在福建省福州市、尤溪县等地架设网关设备,为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提供信号源,帮助他们实施诈骗。诈骗分子通过陈某架设的网关设备,拨打被害人电话,骗取钱款共计40余万元。诈骗期间,陈某获利3万余元。

2021年7月28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47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