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购买1吨黄金低价销售 虚开4.7亿增值税发票
疯狂的“黄金密案”
破案后,大量购买发票的企业纷纷补交税款,共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的劣质产品
■ 位于四川绵阳的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黄金作为生产原料为由,花费1000多万元购买了41公斤黄金。但是,这些黄金并没有运回绵阳用于生产。该公司在提取黄金当天,就以每克低于市场价3-5角的价格卖给不需要开发票的黄金饰品生产厂商或个人,反而还亏损了数万元……
■ 花费巨资购买黄金却在当天低价销售,这背后到底有何秘密?5月1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警方了解到,四川国金宝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宝公司)生产线简陋,生产的劣质视觉训练仪、变流器等只销售给香港某华公司,而两家公司实际上为同一控制人,产品运到香港后就被当作废品处理。随后,国金宝公司就用购买黄金获得的进项增值税发票,到绵阳税务部门采取“低值高报、虚构谎报”方式,短短三个月就申报出口退税高达100多万元。
■ 不仅于此,这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疯狂的“黄金大密案”!循着国金宝公司,警方调查发现了背后另一个“庞然大物”——深圳一家取得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的代理会员资格的公司,三年来以生产需要共计购买了约1000公斤黄金,每次在购买当天就将黄金低价销售,然后再将获取的增值税发票卖给了全国101家企业,让这些企业用于抵扣税款,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
■ 5月1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绵阳警方获悉,查获深圳这家公司后,大量购买发票的企业纷纷补交税款,共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目前,多名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奇怪的公司”
分三次买下41公斤黄金
立即以每克低于市场价3至5角卖出
2020年年底,国金宝公司来到绵阳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理由是购买了41公斤黄金用于生产,产品销往香港某华公司。然而,蹊跷的是,国金宝公司生产线极为简陋,员工仅几人,产品在质量把关上不严格,且基本不具有批量生产合格视觉训练仪、变流器的条件。这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国金宝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焦某,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3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饰品、贵金属冶炼等。
“税务部门向我们反映情况后,我们立即对该公司进行了核查。”绵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该公司在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以生产需要为由,先后三次从深圳购买了共计41公斤的黄金,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到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
简陋的生产线,真能用41公斤黄金作为原料生产出精密仪器吗?而且,还恰好是用购买黄金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这到底有什么秘密?
为了尽快查清线索,办案民警远赴广东深圳市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41公斤黄金并没有转运到绵阳用于生产,而是低价进行了销售。
办案民警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焦某在深圳市罗湖区一珠宝市场仓库内提取黄金后,立即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全部卖给了不需要开具发票的黄金饰品厂商或个人,每克低了3~5角,“因为黄金价格每天都在波动,所以他每次提取黄金后都是当天低价销售”。
高买低卖的秘密
卖出41公斤黄金亏损2万元
申报出口退税却高达100多万元
41公斤黄金,价值1000多万元,刚刚花巨款买来却马上亏本销售,这其中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了更为奇怪的事:国金宝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周某某,而周某某不仅在深圳有公司,也是香港某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黄金赔钱卖,自己生产商品再卖给自己,周某某的用意何在?2021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周某某、焦某等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成立了专案组,在税务部门配合下开展专案侦查。
专案组调查发现,48岁的男子周某某家住浙江省临海市,2019年6月与同乡蒋某某合谋,以朋友焦某为法人代表在四川绵阳新成立了国金宝公司,专门生产训练仪、变流器等产品,用于出口香港某华公司。周某某常年在深圳居住,管理深圳市一家科技公司,对绵阳公司、香港公司运转进行遥控指挥。
“查清楚了周某某的身份,谜底就解开了。”办案民警介绍,周某某利用自己是四川国金宝、香港某华公司、深圳某科技公司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产品销往香港为由,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2019年10月到2020年3月,已成功获取了出口退税款59万余元,向税务部门申报但尚未获取的出口退税款近100万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计算发现,41公斤黄金,周某某等人以每克低于市场价3~5角的价格销售,只亏损了2万元左右,但他们申报的出口退税款则达到了100多万元。
2021年3月,专案组先后在绵阳、深圳、西安分别抓获蒋某某、周某某、焦某。据周某某交代,他和两名同伙都是初中文化,开公司、出产品、做出口贸易,就是为了提高骗取退税成功率。
“绵阳公司简陋的生产线根本无法生产出合格的视觉训练仪、变流器,而这些低成本劣质产品以虚假出口贸易方式运输到香港某华公司后,就会被当成废品处理掉。”周某某交代说。
根据几人的供述,周某某等人斥巨资购买41公斤实物黄金,主要就是为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骗取出口退税。之所以选择黄金,就是因为在申报出口退税时才具有高额的进项发票。
“他们谎称这些黄金是生产商品原料之一,以高成本获取更大金额退税,而对他们没有实际用处的黄金则快速卖出回笼资金,低价卖给不需要开票的黄金饰品生产厂商或个人,这点亏掉的‘小钱’与骗取的退税金额相比不痛不痒。”办案民警说。
目前,周某某等三人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疯狂黄金”的背后
三年购买1吨黄金销售
向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
然而,41公斤黄金秘密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疯狂购买黄金获取增值税发票的公司。
2020年9月至12月期间,周某某通过自己在深圳的科技公司,以向深圳另一家科技颜料公司购买“金膏”为幌子,以支付对方4%的手续费为条件,从该科技颜料公司实际控制人詹某某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80万元,用于骗取出口退税需要。
44岁的男子詹某某,广东省饶平县人,也是初中文化,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再次赶赴深圳的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詹某某伙同其初中同学许某某等人,收取受票企业“手续费”后,大肆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年5月26日,专案组民警在深圳将詹某某抓获。
随着詹某某的落网,一条涉及1000公斤左右黄金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黑色链条”也浮出了水面。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018年,詹某某在深圳成立了两家公司,并在同学许某某的帮助下,取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一级会员单位的代理会员资格,并以公司生产“金膏、金水颜料”需要为由,多次购买共计1000公斤左右的黄金。詹某某通过购买大量黄金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对实物黄金则委托许某某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需要开发票的黄金饰品生产企业或个人,为了防止黄金价格波动,每次都是当天购买当天销售,每克价格也低于市场价3~5角钱。许某某则从中收取“跑路费”。
与周某某高买低卖黄金骗取出口退税不同的是,詹某某大量购买黄金获得增值税发票,向下游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取高额“开票费”。
2018年以来,詹某某用购买黄金取得富余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通过自己联系或者许某某、胡某某、孙某某等人介绍,先后与广东、广西、福建、浙江、山东等地一些不法企业勾结,在未发生真实交易情况下,虚开购买生产陶瓷、颜料所需“金膏、金水颜料”等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票面金额收取4%~8%不等的“开票费”,下游企业得到虚开发票后,则用于在税务部门申报认证抵扣税款。
“两年多时间,詹某某共计为国内101家厂商和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00份,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办案民警说。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税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詹某某落网后,专案组又先后辗转广东、广西、山东、浙江等地的涉案企业固定证据,并敦促逃税企业补缴增值税款,共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许某某被专案组抓获归案,胡某某、孙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案,三人共退出违法所得200余万元。2022年4月底,詹某某、许某某、胡某某、孙某某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岳波 王敏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