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11日电 (李隽)11日,记者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共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金497.6万元,用于救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摸排出的西宁市疫情重点防控区域生活困难民众2.34万人。
4月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发生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民政部门发挥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和村(社区)协理员队伍的作用,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碰面”方式,对辖区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在青务工人员、因疫滞留我省的外省籍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新冠确诊人员家庭排查,建立人员摸排登记台账,全面了解掌握其基本生活保障状况。
该省民政部门实时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共享掌握求助人员信息,及时干预和帮扶。依托已公布的求助热线,及时回应群众政策咨询、救助申请等诉求,畅通服务渠道。并对摸排出的西宁市疫情重点防控区域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以及滞留在青务工人员等2.34万人实施救助,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12户225人、特困供养人员26户27人、临时救助1674人次。
同时,对申请临时救助人员按照先审批后补办手续的形式,缩短救助审核审批时限,确保第一时间享受到应有救助;对其他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的,根据申请人申报材料综合研判,减少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程序,及时予以审核审批。建立健全乡镇议事规则,建立乡镇民政办研究施救同步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会救助”平台作用,全面实现低保、临时救助等线上录入、审核和审批。
对因疫情受到较大影响,基本生活出现长期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生活存在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来西宁就业务工陷入暂时性困境的滞留人员给予安置救助,督促特困供养照料服务人员全面落实委托照料服务责任,及时了解分散供养、居家养老对象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确保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