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岚乡自入选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名单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建设“六个江西”任务,以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公开模式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推动“五型”政府建设不断向实处着力、往深处拓展。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乡长担任组长的高岚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乡本级配备专职人员3人,各村(社区)安排1名专人负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方案,制定《高岚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抓好推进全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乡财政给予1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优化目录规范公开流程
依据更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梳理优化工作,并将26个公开领域编成“顺口溜”,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公开内容与高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热点回应、监督考核有序衔接。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推进高岚乡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依托高岚乡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大厅等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咨询解答等服务。充分利用高岚乡“山岚叠翠水云间”微信公众号、“和美高岚”抖音号等新媒体以及广播、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通过线上宣传、张贴海报、发放清单、走村入户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会议、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开展高岚乡“进千家门、办三件事”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同时,加强村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确保基层决策开放参与落实落细。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以“事项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通过村(居)民微信群、“三务”公开栏公示党务、村务、财务,持续推进高岚乡各村(社区)《月报》编制工作,使其成为“三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同时,强化督查考核,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工作考核,村级“三务”公开及《月报》编制工作纳入高岚乡村级工作“周赛”考评,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高岚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对各村(社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