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日报通讯员袁小兵 黄桃琴 报道:“因为自己的侥幸心理而违反了法律,我们深感后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会吸取这次教训,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再也不会犯了。”公开听证会上,钟某甲、钟某乙二人忏悔道。
近日,县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并将听证室搬到该村村委会。犯罪嫌疑人钟某甲和钟某乙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对山场树木进行砍伐,并销往一木材厂获利。经鉴定:未办理手续采伐活立木蓄积23.296立方米,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均属于初犯,平时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轻微,可从轻处罚。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此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符合不起诉条件,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听证员均对案件充分发表意见,并一致同意该院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以案说法,在普及采伐需办证的同时,也积极向村民普及了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知识。
“这起案件原来能有这样的效果。我又了解到一种有效化解矛盾的新途径,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该镇干部说道。
该村党支部书记表示:“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到我们村委召开公开听证会,这不只是一场检察听证,更是一堂普法宣传课。同时非常认可检察机关拟作出的处理意见,要求犯罪嫌疑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村委今后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加大监督,避免再犯。”
参与旁听的群众代表感慨道:“我们农民好多不懂法,不知道砍伐杂木也是违法行为,经过你们检察官现场解释,我们现在晓得了,以后不会再出现不办证乱砍伐的行为了。”
此次公开听证会,县检察院主动贴近群众,让群众感受司法温度,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已实现了“四大检察”公开听证全覆盖,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切实彰显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局意识和检察为民的深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