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殷琪惠)4月26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构建包容环境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推出18条具体措施,对我省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实行2年发展“包容期”管理,积极营造数字经济发展一流生态,大力推进我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
破除“隐性壁垒”,平等对待数字经济主体。我省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严禁擅自加码增添负面清单内容。深化登记审批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中包括推行“一照多址”改革,支持企业集群登记,持续深化“一照通办”改革。同时,探索试行“极简审批”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低风险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范围,实施承诺准营。
深化“宽入严管”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包容期”管理。《若干措施》要求,在“包容期”内采取柔性方式执法,对实行承诺制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涉企经营许可的实行信赖保护原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减少比例降低频次,对信用异常的企业主动提示和指导申请信用修复,对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实行“保姆式服务”,在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开展惠企惠民政策宣传等。
创新制度供给,依法审慎开展行政执法。《若干措施》提到,非特定情形不主动入企检查,对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扩充升级免罚清单,探索出台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三张清单,严格依法监管执法,维护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