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2022年新余市“红五月·消费季”
暨分宜县“乐享一夏”系列活动
已开启!
100万元电子消费券来啦!
(电子消费券领取使用攻略在文末)
还有商超促销、家居专场等优惠活动~
活动形式
“1+N”,“1”即1场启动仪式,“N”即开展主题多元、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多场促消费活动。
活动详情
启动仪式:
4月29日,2022年新余市“红五月·消费季”暨分宜县“乐享一夏”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县麻艺街举行,市委副书记、市长徐鸿,副市长舒永忠,市政府秘书长李虹,县委书记邹家洪,县委副书记、县长谢淘出席启动仪式。
N场促消费活动:
1.商贸文旅消费券促销活动
全县发放电子消费券100万元,在全县入驻的超市、景区(点)、农家乐、酒店、饭店、书店、影院、旅行社、侬小美、文旅小馆、研学基地等地进行消费,均可使用电子消费券。(活动时间:4月29日启动,为期三个月)
2.商超促销活动
推动全县2家商业综合体、3家大型超市举办五一、端午满减打折、特价酬宾免费送、满38、68、88抽奖等系列促销活动。(五一、端午节假日期间)
3.家电商家系列活动
四平家电好礼狂欢·单品满就送,满1500送200元礼,多买多送;全品类·联盟套购大满减8000减400,18000减900;远大电器五一钜惠疯逛抢购;苏宁易购入驻分宜县,4.30-5.3盛大开业。(五一节假日期间)
4.永康家居专场活动
活动一:五一家居购·领红包赢888元;
活动二:五一家居购·下单抢千件豪礼;
活动三:五一家居购·大牌家电任性送;
活动四:五一家居购·苹果华为疯狂抽;
活动五:五一家居购·全场让利超百万;
活动六:五一家居购·大牌云集齐放价。
5.分宜农特产品展
组织分宜县内各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特色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协会、农副产品流通协会会员单位,本地特色手工小吃等进驻县麻博馆参加农特产品展。(五一节假日期间)
6.品牌电商直播
联合京东新余公司、京东(新余)数字经济产业园入园重点企业等品牌电商开展系列促销活动,充分发挥京东(数字)产业园等线上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联动消费。邀请本地网红直播带货、现场打卡等方式,激发消费新动能,挖掘消费新潜力。(五一节假日期间)
7.文旅游促消费
为迎接五一黄金周,全面激活五一黄金周旅游市场,满足本地出游需求,做旺市场氛围,引导文旅市场消费,在中国洞都景区开展“五一”特价优惠活动,洋江龙舟小镇开展“五一”惠民活动。(五一节假日期间)
8.研学游促消费
推出“红古绿”三款研学路线,(传承红色家风研学线路:白泥垇地下交通站+陈家大院;体验分宜本地文化研学线路:介桥古村+中国洞都景区;体验农耕文明研学线路:麻博馆+洋江龙舟小镇),引导树木园等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游。(活动时间为期三个月)
100万元电子消费券4月30日-5月4日派发!
怎么领?怎么花?
攻略看这里
活动时间
发券时间:2022年4月30日-5月4日,每日下午2点准时投放
使用时间:2022年4月30日- 6月30日
领取平台
进入“分宜发布”或“数字新余”微信公众平台领取
发放对象
全体分宜县居民(包括当前在分宜县生活工作的县外来钤人员)。
使用范围
消费者在全县范围内可任选已报名参加活动的超市、景区(点)、农家乐、酒店、饭店、书店、影院、旅行社、侬小美、文旅小馆、研学基地等使用电子消费券。
投放金额及轮次安排
活动期间,共投放面值200元、面值100元、面值50元、面值30元四种面额的消费券,一个手机号一天限领取一张电子消费券。
1.第一轮4月30日下午14:00
投放面值50元电子消费券10000张(共50万元);
2.第二轮5月1日下午14:00
投放面值100元电子消费券1000张(共10万元);
3.第三轮5月2日下午14:00
投放面值200元电子消费券500张(共10万);
4.第四轮5月3日下午14:00
投放面值30元电子消费券5000张(共15万);
5.第五轮5月4日下午14:00
投放面值30元电子消费券5000张(共15万);
抢完即止,持续向市场投放5日。
领取及使用流程
领取:进入“分宜发布”或“数字新余”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消费券”按钮完成微信授权即可进入消费券抽取页面。每人每日仅限抽取一次。
(扫描二维码进入“分宜发布”微信公众号)
(进入“分宜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点击菜单栏“消费券”,选择“消费券”进入即可领取。)
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分宜发布”或“数字新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消费券相关内容查询使用。
核销使用:消费者确认获得消费券后,可以前往商家进行消费,扫描“电子消费券专用收款码”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核销付款,消费券满额自动抵扣。(1)微信扫描活动商户二维码(见下图样例)
(2)输入超过消费券门槛的付款金额后,付款界面和付款完成界面会提示优惠信息
使用规则
1.消费券用于消费支出必须占此消费券面值的50%以上:
单笔消费400元以上(含4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20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60元以上(含6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
2.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24时,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县商务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3.消费者在入驻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累计消费、不可找零、不可叠加使用;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准。所有电子消费券不得以充值、储值、预存方式扫码支付消费券。
4.使用消费券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活动,可叠加店内优惠折扣。
5.消费劵仅限市民本人使用,不得转赠。
6.市民和商家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超市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市新余数投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对核销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有权提请相关单位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9.县商务局、县文旅局、新余数投将联手县主管部门等,结合目前商贸文旅促消活动及电子消费券实际使用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发放时间和轮次。
10. 电子消费券消费过程中,请商家、企业、客户按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商户入驻
1.入驻要求:采取商家自愿报名的方式,分宜县范围内的超市、景区(点)、农家乐、酒店、饭店、书店、影院、旅行社、侬小美、文旅小馆、研学基地等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最终参与商户由分宜县商务局、分宜县文广新旅局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优先选择诚信、规范经营的商家企业。选择加入前,还须提供近期商品销售价格单及承诺书,在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涨价,如有违反,除接受行政部门处罚外,承诺还将退还商品(服务)价款的10倍给购此商品的消费者。
2.入驻资料:入驻申请表,商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商超类行业需提供)。
入驻时间:从即日起可申请入驻,截止日期2022年5月10日。
入驻咨询电话:市数投公司0790-6205811、分宜县商务局1387909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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