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4月28日电 (记者 申冉)“拟对长江岸线进行功能区划分”“拟对水生生物和长江江豚、长吻鮠、铜鱼等珍稀物种进行最严格的保护”“拟对违法利用占用长江岸线的行为进行最严格的处罚”……4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听取了该市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审查意见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这标志着该条例正式进入一审。
南京长江岸线总长280.82公里,干流岸线长186.55公里、洲岛岸线长94.27公里,长江南京段干流岸线占江苏全省23%。
“长江岸线是南京城市发展的稀缺性、不可复制性资源。”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介绍,近年来,南京一直把长江生态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了多项与长江保护有关的条例、办法。特别是2018年,南京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长江岸线保护的政府规章——《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为加强南京长江岸线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优化岸线利用效率等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
“然而,随着长江经济带的加速发展,南京长江岸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空间规划偏散、产业结构偏重、岸线利用效率偏低,经济建设与岸线保护协调不到位,缺乏必要的使用退出机制等问题,亟待进一步立法规范。”南京市水务局局长程军告诉记者。
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草案。 肖日东 摄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南京立法保护长江岸线提供了上位法依据。程军说:“新制订一部符合南京特点的长江岸线保护地方性法规,对保护、利用、管理长江岸线的行为予以规范,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时机已经成熟。”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是2022年度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立法项目,该市水务局作为条例起草部门,在当地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组织了条例起草专班。同时,南京市司法局也提前介入,落实双承办人制度,共同推进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此次经过一审的条例草案共7章59条,包括总则、规划和管控、保护和修复、绿色发展、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7个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草案拟突出长江岸线的规划引领和重点管控,将南京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以下简称“四区”),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同时,划定“四区”范围,明确禁止性规定;对建设管控、临时占用和退出机制、项目排查处理、船舶污染管控、危化品管控、采砂管控等重点领域提出了规范要求。
该条例草案还创造性地建立了区域协同机制,突出推进与南京都市圈沿江城市建立长江岸线保护区域协同和共保联治机制,以增强长江岸线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保护和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据草拟人介绍,条例草案还将弘扬长江文化写入了草案,提出结合长江岸线的自然风光、历史人文和民俗文化,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增强长江文化展示的生动性、互动性和体验性;同时,要求结合长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优化沿江城市生活空间布局,合理设置客运港区、观光码头、滨水绿地、便民步道等,为当地民众提供生活、游览、休闲和运动的便利。
“长江岸线是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是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开展南京长江岸线保护立法,有利于推进南京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把长江南京段打造成为‘绿色生态带、转型发展带、人文景观带、严管示范带’。”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说。(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