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4月15日电 安徽省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5日在该市官方微信公众号“天长发布”通报一起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的案例。
通报称,2022年4月11日,徐某某(男,中共党员,天长市人)被确诊为新冠无症状感染者。
经查,2022年3月30日,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及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4月6日,徐某某出现咳嗽等感冒症状,到位于天长市仁和集镇何长城中医诊所就诊,医生马某某违规给予其感冒冲剂和咳嗽停糖浆等药物,并肌肉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韦林。
4月9日,徐某某再次到何长城中医诊所就诊,马某某又为其注射林可霉素及利巴韦林。
徐某某作为公职人员,在疫情期间明知自身出现咳嗽等症状应到定点医院就诊,仍然到私人诊所治疗,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何长城中医诊所在疫情期间未严格落实使用“一退两抗”药品的相关规定,导致徐某某未被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从而造成其密切接触者未得到及时管控的不良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规定,天长市纪委监委对徐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令何长城中医诊所立即停业整顿,并对其涉嫌违法问题立案查处。(完)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