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 刘小琴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安义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对标对表,坚持从严从细,确保《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整改工作挂图作战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作用,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提升整改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绘好整改工作“作战图”。《意见》出台后,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巡察办将《意见》精神融入县委巡察五年工作规划和首轮巡察整改。县委书记每次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都要求巡察办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绘好整改“作战图”,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是细化责任,梳理分解形成“任务单”。按照不同责任主体的职能责任,围绕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公开、汇总等关键节点,梳理成五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立足本职,排除整改工作“阻力点”。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督促责任,持续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去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巡察整改“大排查大起底”,对整改敷衍应付的单位进行通报。根据巡察整改情况,将被巡察党组织划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对“差”的单位列入下轮巡察“回头看”重点对象。
二、凝聚整改合力,统筹推动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责任,形成整改监督合力。
一是紧盯整改主体责任不放松。巡察整改能不能取得成效,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常态化参加分管领域巡察反馈会,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约谈,倒逼责任落实。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履行整改责任情况进行督促,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党内通报、社会公开等逐一研判、对账、督账、销账,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是紧盯整改监督责任不放松。实行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双签字双审核”、移交问题线索“双建账双销号”、整改情况“双验收双备案”、整改结果“双汇报双公开”机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联动,履行好日常监督责任。县纪委县监委下发巡察整改督办单29份,抄送分管县领导《主体责任抄告单》23份,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县委组织部在2021年乡村换届期间,将全县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名单抄送县委巡察办征求意见,对干部选用提出建议,防止“带病上岗”。
三是紧盯职能部门责任不放松。对巡察发现的行业领域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教育、国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研判,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推动解决深层次问题。如,针对巡察发现县教体局存在干部在编不在岗的问题,两办联合印发《安义县清理督促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返岗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社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
三、坚持服务大局,实现整改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合。县委梳理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软弱涣散党组织名单,由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为防止整改图形式、走过场,县委巡察办把整改进展情况作为向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汇报的重要内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追责。去年以来,先后有16名整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约谈提醒;1名整改不担当、不作为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调整岗位。
二是与中心工作统筹衔接。坚持推动整改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督促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将落实“六稳”“六保”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对企业反映有关职能部门“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督促立行立改。近年来,推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作风问题19个,开展影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保基层运转若干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是与深化改革同频共振。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实现标本兼治。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时,注重分析热点难点堵点等问题出现的根源,督促相关单位改革探索。如,针对巡察发现的“推进‘放管服’改革步伐不快,群众办事跑多个部门”问题,督促组建安义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984项依申请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门一网”式服务,全县网上可办事6714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63%,为打造“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