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为坚决果断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及时阻断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14日21时30分至4月17日24时,在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实行静态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应严格遵守静态管理规定,除封控区严格执行足不出户规定外,其他区域严格按照管控区标准执行,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采购生活物资,每户家庭原则上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
二、全体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时间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2米以上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除市区两级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机构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并张贴封条,所有出入超市、药店、医疗机构人员,除严格执行扫“双码”措施外,必须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登记证明,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私自营业。
四、对工作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管理,所有人员和车辆,出行必须持有西宁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统一下发的通行凭证。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居住地、工作地“点对点”活动要求,每次出行向工作单位和下沉小区所在社区实行“双报备”。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严禁工作人员随意流动、非公务出行。全市各交通卡点要对持证的通行车辆核查出发地和目的地,对外市州人员及车辆一律劝返,在静态管理期间内暂缓进入市区。
五、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营业、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民生的企事业员工、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疫情防控人员及志愿者、公安干警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及核酸阴性证明、扫码、测温后方可进出卡口,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出入卡口。
七、静态管理区域内暂停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新闻媒体等相关车辆,经各区政府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核实后通行,其余车辆非必要不上路。
八、广大市民如有就医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报备,经社区请示上级部门后方可外出。
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
4月14日,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限制车辆、行人出入,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西宁市主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阻断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途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现将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三个行政区(包括南川园区、海湖新区、生物园区)分别限制车辆、行人出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管控的时间
2022年4月14日21时30分至17日24时(每日全天候24小时)。
二、限制管控的区域和节点
以西宁市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区域外围道路为节点,严格控制各类车辆、行人驶入和驶出本区域。
1、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沈家寨的互通口;西塔高速公路与沈家寨、奉青路、南川工业园区的互通口;凤凰山快速路与劳动路的互通口;长江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五一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花园北街与东关大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前营街交叉口;花园南街与夏都大街交叉口;昆仑东路(群星路)下穿隧道西口;翠南路与昆仑中路交叉口;建新路与南山路交叉口;总丹公路3公里处;徐湟公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西久公路与美玉桥交叉口;香格里拉路与南川西路交叉口;香格里拉路同仁路高架桥上桥口;南川西路与砖厂路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园树巷交叉口;十二号公路与西山一巷交叉口;长江路与昆仑桥交叉口;长江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长江路与大同街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
2、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与通海路的互通口;海晏路与海湖路交叉口;新宁路与秀水路交叉口;小桥大街与祁连路交叉口;长江路与秀水路交叉口;长江路与七一路交叉口;长江路与兴海桥交叉口;长江路与五四桥交叉口;长江路与西关桥交叉口;长江路与昆仑桥交叉口;昆仑桥东西双向上桥口;同仁路高架桥通往各方向的上下行匝道;凤凰山快速路羚羊路、行知路、通海路上下行匝道;富兴路西宁市中医院门口;国道G109线堡子村村口;国道G109线佐署桥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湟水路交叉口;昆仑大道西延段与西城大街交叉口;昆仑大道与湟水路上层桥交汇口;柴达木路与湟水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湟水路地面交汇口;五四西路与湟水路上层桥上行匝道;柴达木路与通海桥上下行匝道;海晏路与通海路交叉口;海晏路与文苑桥交叉口;海晏路与文汇桥交叉口;美丽水街与文亭桥交叉口。
3、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主要管控的节点为:南辅路大寺沟;祁连路大寺沟桥;长江路报社桥;昆仑西路延伸段湟水河特大桥处;昆仑西路延伸段与湟水路交叉口;国道G109线巴浪村村口;鲁云公路李家山拱门处;三李公路海子沟大桥处;宁大路孙家寨村口;海湖大道与致远大街交叉口。
除上述主要节点外,三个区域外围道路相汇的其他支路巷道同时管控。
三、限制管控的车辆
限制管控的车辆为所有机动车(包括各类重型、大型、中型、小型汽车;轮式机械车;全挂车;半挂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脚踏车、残疾人代步车)。
除限制管控各类车辆外,上述节点行人禁止通过步行、骑行、搭乘等方式出入本区域。
四、核准通行的情形
1、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新闻采访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2、疫情防控用车、样本送检车(包括指定从事送检的出租车)、防疫物资运输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持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西宁市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证》,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3、从事其他应急抢险、物资保障等任务的车辆经备案登记后,可驶入和驶出各管控节点。
五、管控方式和要求
1、G6京藏高速公路、G0612南绕城高速公路、西塔高速、同仁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主线正常通行,所有过境车辆禁止通过各互通口驶入主城区。
2、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中短途客运班线车、城乡公交车和各类旅游车(包括自驾游、租赁游、拼车包车游)一律在本区域内停运,禁止驶出各管控节点。
3、城中区(包括南川园区)、城西区(包括海湖新区)、城北区(包括生物园区)的公务用车、私家车严禁非公务出行、非必要出行;
4、核酸检测期间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驾车、不外出、不跨区,杜绝聚集乘车,保持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5、上述主要管控节点和有关市、县、乡(镇)、村、山路相互交汇的出入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统一设卡,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6、违反本限行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总台记者 李永辉 葛修远 高山 李奕璋 杨成)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