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起诉才5天,案子还没有开庭就解决了,太感谢调解员了”,4月11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原告钟某某对县法院的调解员万艳说道。
李某某聘请钟某某到凤阳废品收购站从事切割工作,2021年2月28日下午,钟某某在作业过程中不慎被重物砸伤右腿,当天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检查,后在樟树市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钟某某右下肢损伤构成八级伤残。钟某某多次向李某某主张损害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钟某某诉至法院。
万艳是县法院聘请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擅长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拿到案子后,万艳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双方之前在村委会的组织下已进行过初步协商,但对于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闹得不可开交。找到了矛盾点,万艳遂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院面对面调解,先是分析钟某某提出的各项主张合理性,然后从各自的责任入手,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反复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在万艳的组织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李某某一次性向钟某某支付20万元赔偿款,两人泯然一笑,握手言和,案件圆满了结。
来源:分宜法院
编辑:曾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