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瑜瑞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鑫、张水根、敖志明、丁小煌、袁明华及其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县长黄璜,县人民法院院长肖兵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润芳和县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代表29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精神和《中共新余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三十条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第一批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经费的报告;进行了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常委会有关制度;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监督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