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视频谣言”干扰疫情防控大局
付彪
连日来,上海辟谣平台澄清了不少与上海相关的视频谣言:例如,“上海‘大白’持枪上岗”的视频其实拍摄于缅甸;“上海居民冲出小区购买物资”“上海桃浦二村上钢板封控导致耽误救火”等均拍摄于外省市,与上海近期防疫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每天仍有很多网友为上海辟谣平台提供线索,希望求证某个视频的真伪。
短视频时代,将视频、图片稍加剪辑,就能编造出一条足以乱真的谣言。有专家表示,如果说以前的谣言尚属“1.0版本”,视频类谣言则可称为“2.0版本”。与以往多以文字、图片传播的谣言相比,“视频谣言”的制作难度、“技术含量”都有所增加,会让不太熟悉视频剪辑相关技巧的人相信。如果任由“视频谣言”蔓延扩散、肆意传播,就很容易影响市民的生活、情绪和心态,侵蚀斗志、消弭共识、动摇信心,干扰疫情防控大局。
要识破“视频谣言”并不困难。上海辟谣平台结合部分“视频谣言”,梳理了一份“视频捉谣宝典”。比如,查看视频画面与音频的同步性、视频的完整性,“视频谣言”同期声往往比较模糊,通常不能完整介绍事件全过程;还可以通过视频的发布渠道,视频中人物的方言、穿着、文字表达习惯、气候情况、地理环境等更多细节来辨别。只要多花一点工夫,就不难发现其中端倪。更重要的是,对这类视频要提高警惕,不轻信、不转发。
短视频不能沦为谣言滋生、传播的温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此,对于“视频谣言”的制造者、发布者、传播者都须依法打击。
近日,上海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查处网络圈群造谣行为的公告》,明确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对一些恶意传播谣言的群组也将依法作出处理。据悉,上海公安部门已依法对自行编造虚假信息的周某某、支某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将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事实表明,只有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法律代价,受到应有处罚,才能净化网络空间。而对每一例疫情谣言的惩处,都不失为一记响亮的警钟。
同时,各大社交平台尤其是短视频平台,要依法承担起监管责任,对流传于平台上的谣言、不实信息,及时采取技术手段加以甄别清除。互联网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也要积极履行管理责任,认真识别和及时删除相关链接,切实挤压“视频谣言”生存的空间。广大网友都应当深刻认识到,防疫不是儿戏,造谣必当受罚。尤其是疫情当前,更须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注重从官方途径了解权威信息,众志成城,共抗疫情。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