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 | 之五
扭紧整改落实链条 形成成果运用闭环
宜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徐云涌 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是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理论发展,充分体现了党持续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决心和意志。如何贯彻好落实好这个《意见》,“永远吹响冲锋号”,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时代之问、实践之问。宜春市委组织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深刻领会跳出历史周期率“第二个答案”的重大意义,坚持巡视工作方针,坚守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抓好自身任务整改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着力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着力形成监督、整改、治理的良性循环,为宜春在新一轮“作示范、勇争先”发展热潮中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以主动见担当,建立健全贯通融合机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其中被巡视巡察的党组织是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责任,巡视巡察机构是统筹督促责任,还有相关部门的落实责任,为厘清各部门职责边界,将整改落实的链条紧密连接起来,我们主动对接、主动协同,力求“三同三融合”:
一是在节奏上同频,深化机制融合。制定完善组织部门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的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导图》,明确承办具体协作任务科室,细化组织部门在巡前统筹衔接、巡中支持配合、巡后整改督查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与市委巡察同步开展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联动配合机制。
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期间,专项检查组共发现选人用人问题26个,相关问题写入巡察报告。
二是在信息上同享,深化研判融合。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邀请市委巡察机构人员参加会议,通报干部监督重要信息,推动巡察和干部监督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借助巡察组巡察时间长、了解情况全面深入的优势,积极主动听取巡察组介绍“活情况”,作为研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知事识人体系的重要依据。
三是在行动上同步,深化人员融合。坚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建立巡察人才库,把好抽调干部选派关,先后抽调包括新提任副县级干部、乡镇党委书记、组工干部等在内的320人次参加巡察。从2022年开始,市委组织部每年抽调2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一年。
二、以主线纠偏差,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是巡视巡察工作的一条主线。对照这条主线,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部门自身任务落实。
一是“严”字打头,抓好倾向性问题整改。对巡视巡察反馈的倾向性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科室,严格时间管理、过程管理、质效管理,盯紧抓牢、一抓到底。如,对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反馈的14个涉及组织部门问题,“精准画像”逐一制定整改举措,开展近亲属提拔任用事项重新核查等集中整改攻坚行动,并在“销号清零”后持续巩固整改成效。2021年,市委巡察机构向市委组织部移交的问题均按期整改到位。
二是“专”字起底,实施专项治理攻坚。根据中央巡视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结合以案促改,坚决全面肃清颜赣辉流毒,先后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六大专项行动,推动对全市选人用人工作和存在的深层次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查摆。
三是“快”字生威,依规处置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研究提出处置意见,做到快查快处、一件不落,形成震慑。如,十四届省委第七轮巡视移交2名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组深入调查核实,坚持弄清事实、准确定性,及时作出谈话提醒、职务调整等处理。
三、以主责促整改,形成日常监督管理闭环抓好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是组织部门的主责之一。从干部管理角度看,如何将外在的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转化为干部内在的自觉行动,需要组织部门抓在平常、严在经常、融入日常,尤其要在闭环管理上下功夫,做好结合文章。
一是负面清单与预警管理相结合。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不够,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分领域建立党员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党员实时预警管理,形成正向教育引导、负面惩戒处置的氛围。
二是定期调度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创新建立组织人事科长每月专报和学习会商制度,对“加强党建责任制”等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系列党建职责清单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关键领域通过发送提醒单、督办函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传导责任压力。如,针对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反馈的“党建工作抓而不紧”问题,结合全市县乡换届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对村“两委”干部再次进行联审的函》,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进行清理。
三是严格把关和问责倒逼相结合。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核把关,实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三方联审”,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牵头抓好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人。集中整改期后,会同市纪委市监委等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向市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报告。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
四、以主业提质效,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与巡视巡察工作包括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是有机统一的整体,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也是中央强调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要做到“四个融入”的深意所在。在聚焦组织工作主业的同时,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着力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的有机衔接,全力推进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是“巡”“治”互补,扎紧制度的笼子。事物总是运动变化的,没有一劳永逸的巡视巡察,只有不断完善的制度规则。针对巡察反馈的易发多发问题,关键在于找准病灶、靶向发力,让阶段性的巡视巡察与经常性的治理互为补充,促进“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如,针对中央巡视反馈的选人用人质量不高问题,制定《市管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结合县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精准知事识人;结合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日常监督机制。
二是“巡”“考”互动,把准用人的标尺。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相结合。对领导班子配备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理顺,有的放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2022年开始,每一轮巡察均要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报告,作为被巡察单位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是“巡”“防”互促,筑牢纪法的堤坝。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举一反三,防止问题蔓延,防范法纪风险,达到巡察一个、整改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如,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极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问题,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项清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系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