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三人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被立案侦查
中新网义乌4月9日电(见习记者 董易鑫)9日记者从浙江义乌获悉,4月8日,江某某(男,38岁)、张某(男,43岁)、李某(男,52岁)从浙江省外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乘车来义乌,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目前,义乌市公安局已对三人依法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江某某、张某、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义乌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完) 【编辑:房家梁】